您好,我是学校的在编教师,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是在2月份停缴的,解除合同的时间是4月份。现在 |
(最后更新时间:2014-09-14 02:52:46 点击次数:1次) |
张明: 您好,我是学校的在编教师,现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是在2月份停缴的,解除合同的时间是4月份。现在要回老家。请问,现在能不能提取公积金?需要些什么材料? |
答复: 你好,根据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办法》,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半年未再就业的(未再续缴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销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审批表一份(需单位签字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