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偿还上年度贷款本息提取有关事宜
(最后更新时间:2020-11-18   点击次数:1次)
 

调整偿还上年度贷款本息提取有关事宜


(一)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申请提取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上年度还款本息额的50%。贷款发放的次年才能申请提取,提取申请时间为贷款发放对应月的第1个工作日至12月30日之间。

(二)上年1月1日起到申请提取之日止,未按月足额缴存(含一次性补缴以前年度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提取上年度还贷本息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