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
(最后更新时间:2019-03-29 点击次数:1次)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8年度共召开会议1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度预算(草案)》《西双版纳州涉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处理办法(讨论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设5个科,3个管理部,无分中心。从业人员 45 人,其中,在编 24 人,非在编 21 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62家,实缴单位 1606 家,净增单位135家;新开户职工 0.74 万人,实缴职工6.48万人,净增职工0.26万人;缴存额11.64亿元,同比增长6.11%。 2018 年末,缴存总额77.38亿元,同比增长 17.71 %;缴存余额 43.44 亿元,同比增长 10.1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5 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 7.65 亿元,同比增长28.14%;占当年缴存额的 65.72 %,比上年增加11.3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 33.95 亿元,同比增长 29.09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80 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 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4万笔 9.61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9%、 17.34 %。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84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3.76 万笔 70.21亿元,贷款余额 33.7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6.82 %、 15.86 %、12.5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77.69%,比上年增加 1.68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 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8年,无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 2018年,无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 (五)融资:2018年,无融资。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10.70 亿元。其中,活期0.2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9.1亿元,1年以上定期0 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1.31 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8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69%,比上年增加 1.68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 11841.71 万元,同比增长11.65%。其中,存款利息 1363.09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0454.17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4.4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 6587.59 万元,同比增长2.24%。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273.02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313.32 万元,其他1.2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5254.12万元,同比增长 26.21 %。其中,增值收益率 1.27 %,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8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76.7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576.2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301.11 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248.88 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36.44万元。 2018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374.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914.15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 年,管理费用支出 713.99 万元,同比下降3.41%。其中,人员经费536.16万元,公用经费65.05万元,专项经费112.7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121.02 万元,逾期率6.2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76.77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2018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374.7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 1 %,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2.01%。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8 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8年末,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9.18 %、 4.18 %和6.1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60.46 %,国有企业占 9.22 %,城镇集体企业占1.99%,外商投资企业占1.2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9.92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87 %,其他占 6.29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73%,国有企业占 17.67%,城镇集体企业占 1.7 %,外商投资企业占 3.7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17.7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12 %,其他占4.29%;中、低收入占 99.99 %,高收入占0.0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90.38 %,国有企业占 1.31%,城镇集体企业占 0.58 %,外商投资企业占 1.39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3.7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 0.01 %,其他占2.63%;中、低收入占 100 %,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2018 年,1.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65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 72.73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 31.2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41.34%,租赁住房占0.11 %,其他占 0.02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 27.2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9.2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58%,其他占 0.8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8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4.4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27.96 %,比上年减少 2.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12468.3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40 %,90-144(含)平方米占58.90%,144平方米以上占 29.70 %。购买新房占 72.99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 25.24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7%,其他占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7.82 %,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 35.44 %,30岁-40岁(含)占 33.91 %,40岁-50岁(含)占 22.72 %,50岁以上占 7.93 %;首次申请贷款占 71.4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28.54 %;中、低收入占 100 %,高收入占0%。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9 笔403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 1352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1228.37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8年,无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8年末,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0.27 %,比上年增加19.51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中心内设5个科室、3个管理部,本年度内无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本年度内无变更情况。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2018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下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1年期1.5%计息;贷款利率按5年(含5年)以下为2.75%,5年以上为3.25%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最长年限不超过30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洪管理部于2018年11月12日正式进驻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大厅,“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有序推进。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运行正常,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更新职工个人账户相关数据,为职工实时查询提供便利。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与运维商沟通对接常态化,不断升级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全面巩固提升“双贯标”工作成果。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西双版纳州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景洪管理部获西双版纳州妇联2018年度“巾帼文明岗”表彰。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8年度,没有对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8年度,未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18年度,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 年2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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