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最后更新时间:2019-09-27   点击次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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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全州唯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核算的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州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财政、审计及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承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运作产生的增值收益除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外的资金全额缴入国库,包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及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指导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下,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广大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置于首位,按照“优化保障、协调发展、创新服务、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归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归集住房公积金116,423.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1,000万元的104.89%,缴存总额773,847.64万元,缴存余额434,379.49万元。

2.提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支取住房公积金76,463.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4,000万元的119.47%,累计提取总额339,468.15万元。

3.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6,0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6,000万元的129.8%,贷款总额702,051.06万元,贷款余额337,476.13万元。存贷比为77.96%。贷款回收58,376.20万元,比去年增加3,720.67万元,增长7.47%。

4.增值收益。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11,841.71万元,业务支出6,587.59万元,增值收益5,25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31.35%。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构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层级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一把手”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毫不放松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参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党规党矩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文件等途径,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三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作用,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通过中心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精简行政审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效能。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归集规模

一是用好用活宣传载体。借助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和惠民措施,提高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参缴积极性。二是抓实非公企业宣传服务。以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为重点,不定期深入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点对点”答疑解惑活动,增强企业主动参缴的主观能动性。三是规范归集管理,对应缴未缴、缓缴、身份证信息不符、一人多户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完善,努力充实数据库信息储备,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即时办结,全面规范支取

一是健全完善提取业务程序,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提取资料。二是风险防控。打造“事前人工审核、事后稽核跟进”的管理模式,坚持“严把关”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做到政策到位,解释到位,严审到位。三是异地转移方面,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开启公积金异地转移“双边”响应,不管是转进或是转出,系统即刻自动接洽相关业务。四是提取业务“最多跑一次”。在新系统智能管理模式下,由原来提取业务同银行到账时间需要1天或者跨行跨地州需2-3天时间缩短到了5分钟以内办结到账,实现了“业务即时办结、资金即时到账”。

(五)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

一是顺应新时代新发展,加大购房贷款扶持力度,认真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二是以服务更优、效率更高、规模更大作为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努力方向,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宣传、简化贷款手续、规范贷款流程等措施,有效地推动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稳步发展。三是加强贷后管理,改进催收方法,对逾期贷款进行催缴,通过电话、短信、实地催收、法院起诉等方式,对可能或已发生逾期的贷款跟踪提醒、及时催收,确保了贷款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继续扩大按揭贷款普惠范围。按照《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与多家房地产商开展按揭贷款合作,截止11月30日,全州共有24家开发商(28个项目)与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六)管防结合,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全面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费用管理和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内控制度,狠抓落实,不断提高会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了专项资金安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构建“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全方位贷款风险防控体系,抓紧贷前调查、抓实贷中审查、抓好贷后督察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和贷款复审制度,及时追缴逾期贷款,有效地防控了贷款风险。三是强化“窗口”督查,着力强化业务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以勐腊、勐海、景洪三个管理部为重点,以突击检查、抽查等为重要手段,对其资金财务、归集提取、贷款发放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督查,“细化管理找隐患、发现问题早解决、防微杜渐控风险”,各管理部业务窗口服务工作有序开展,便民化、规范化水平日益提高。

(七) “放管服”改革初显成效

一是创新跨领域业务合作机制。建立本地房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联通机制,扩大购房合同备案、征信等重要信息共享,与州内各市、县房管部门开通联网查询渠道,快速核实购房行为真实性,有效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二是探索跨区域合作框架。通过填充“互联网+公积金”元素、行业平台对接等形式,拓展与其它省市、地州之间交流协作,跨省市、跨地州信息资料核查和业务接洽工作正逐步解除区域“封印”。三是畅通公众意愿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顺应民心所向,开辟自助终端、“12329”服务热线、官方微信等八种渠道延伸综合服务触角,满足公众资讯需求,扩大社会监督。现已投入使用的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和微信公众号等数据平台,为职工了解个人账户信息、投诉举报、知悉业务流程和掌握政策走向等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利用“12345”政府热线平台,听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充分发挥政府热线解决市民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的疑问。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管理部服务窗口进驻政务大厅工作, 落实群众“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2018年11月12日景洪管理部正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勐腊管理部进驻勐腊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勐海管理部相关工作将密切围绕相关部门要求统筹推进。

(八)意识形态和综治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构建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由党支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在舆论引导与对外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围绕群众关心的公积金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复杂敏感问题,用正确的思想、准确的事实,解读国家政策,阐释问题疑惑。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依法治州、网络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创全国文明城市、登革热防控、征信合规管理及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资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风险管理科5个科室及景洪管理部、勐腊管理部、勐海管理部3个办事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 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7,176,19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62,592.21元,占总收入的97.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3,603.07元,占总收入的2.98%。与上年对比减少161,735.15元,下降2.2%,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8年度项目经费比去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7,139,935.28元。其中:基本支出6,012,160.28元,占总支出的84.20%;项目支出1,127,775.00元,占总支出的15.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51,948.72元,下降3.4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8年度项目经费比去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2,160.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4,592.28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财政供养编外聘用20人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7,7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6,541元,下降48.37%,主要原因是财政控制项目经费预算。2018年项目开支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29,115.00元,占项目支出2.58%,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29,115.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241.00元,占项目支出的92.24%,主要用于印刷费63,700.00元,物业管理费50,528.00元,差旅费54,361.00元,维修(护)费121,168.00元,租赁费693,22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60.00元;3、其他资本性支出27,019.00元,占项目支出的2.4%,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5,639.00元,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21,380.00元;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78%,主要用于:死亡职工的抚恤费用31,4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6,132.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1%。与上年对比减少465,688.42元,下降6.3%,减少在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29,53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4%。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4,148,569.29元,其中:基本工资854,680.00元,津贴补贴441,780.00元,绩效工资1,760,27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1,839.29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66,164.00元,其中:办公费42,347.87元,水费1,973.26元,电费27,643.04元,邮电费125,311.04元, 物业费480.00元,差旅费85,757.00元,维修(护)费29,127.00元,会议费1,330.00元,培训费11,900.00元,公务接待费1,170.00元,专用材料费780元,劳务费23,400.00元,委托业务费12,450.00元,工会经费56,17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7,841.7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81.00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00.00元,其中:抚恤金1,200.00元,生活补助12,600.00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0,38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主要用于:(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16,332.32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5,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7,388.8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43.52元;(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4,049.30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588.49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10,460.81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0,67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69,591.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51,079.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5,54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7%。主要用于:(1)住房改革支出378,286.5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49,171.50元,购房补贴29,115.00元;(2)住房公积金管理1,067,260.00元,住房公积金管理包括: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241.00元,其中:印刷费63,700.00元,物业管理费50,528.00元,差旅费54,361.00元,维修(护)费121,168.00元,租赁费693,22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60.00元;②资本性支出27,019.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639.00元,信息网络和软件购置更新21,38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011.79元,完成预算的3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841.79元,完成预算的3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0.00元,完成预算的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7,254.79元,增长79.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354.79元,增长8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7.8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因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落实扶贫攻坚工作,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下降是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要求,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41.79元,占97.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0元,占3.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841.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841.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常业务工作、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接待省风险防控检查组1批次,7人次;接待扶贫村对接扶贫工作2批次,12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事业单位,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089,646.29元,其中,流动资产147,616.69元,固定资产6,942,029.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73.8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292.87元,固定资产增加27,0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在建工程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无形资产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其他资产当年未发生,与去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89,646.29

147,616.69

6,942,029.60

1,187,786.00

774,242.00

 

4,980,001.6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项目经费安排4个项目,共计100万元,其中:州本级预算安排项目支出4个,金额100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依据西财绩发(2019)3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的通知》自评项目范围要求,其中:1、办公场地事项75.63万元;2、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维护费11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进行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4个,金额100万元。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单位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进行自评,大部分项目实际完成绩效值均已达到预期绩效指标,项目实施效果明显,达到预期要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个别项目绩效指标有待改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86分,自评结果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06033301111

 

 

  ※相关文件※
   0002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