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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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2026-04-08 点击次数: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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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现对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部分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一、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调整前:贷款额度为单职工最高60万元,双职工最高80万元。 调整后:贷款额度为单职工最高80万元,双职工最高100万元。 二、落实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调整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二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10%; 三孩家庭及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改善性住房,二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三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30%。 三、优化高层次人才贷款支持政策 对符合我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上浮10%,可与二孩及以上家庭优惠政策叠加补充。 四、明确绿色及高品质住房贷款优惠政策 购买“好房子”、星级新建绿色建筑住房和绿色生态小区住房,贷款额度上浮10%,可与二孩及以上家庭优惠政策叠加补充。 五、执行时间 此政策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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